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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可能存在的隐患(春运的危害)

由于春节期间客流、物流激增,一年一度的“春运”成为交通事故高发时段,给原本喜庆祥和的节日蒙上了一层阴影。今年的春节到了。为此,笔者采访了绍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笔者结合去年春节期间绍兴发生的一些典型交通事故,分析了春节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四大原因。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以此为鉴,平安度过春节。

超速行驶是道路上的第一杀手

天气晴朗、路面平坦时,司机往往会放松警惕,有的司机为了赶路而超速行驶。这样,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就会出现判断失误、反应不力、措施不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事故十有八九发生得很快”,超速行驶已成为道路上的第一杀手。当然,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也要特别注意,不要在有车辆驶近时突然过马路。骑自行车过马路时,必须下车继续前行。

去年春节期间,45岁的张女士和陈女士从柯岩步行到柯桥市区购买元宵用品。晚上6点左右,当他们提着东西沿着104国道斑马线由北向南前往鲁南公交站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依维柯轿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两人双双死亡。最终交警部门认定责任,驾驶员吴某因在斑马线上未避让行人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超载,吞噬生命的虎口

春节人头攒动,是客货运输赚钱的大好机会。尽管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对超载的处罚力度,但总有一些人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超载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同样是去年春节期间,绍兴县千桃公路西洲村附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20岁男子在过高速公路时被一辆严重超载的卡车撞死。悲剧发生是因为卡车超载20多吨,刹车失灵。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

酒驾是侥幸埋下的祸根

春节期间,以杯换杯是合理且可以理解的。但一定要记住:亲朋好友聚会时,想开车的千万不要喝酒。开车时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去年春节期间,绍兴县斜丘公路与湖南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载着妻儿的两轮摩托车被撞飞出10多米。这对夫妇当场死亡,13岁的儿子受重伤。据交警部门事后对该骑摩托车男子的血样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33毫克/毫升,表明其属于酒后驾驶。根据监控视频和现场调查,司机在经过红绿灯路口时没有遵守交通信号,最终导致自己和妻子丧生。原因是酒后驾驶失误。

疲劳驾驶是重大事故的根源

春运期间,一些司机日夜开车,驾驶疲劳,遇到突发情况不知所措,造成事后后悔的事故。

驾驶员疲劳驾驶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去年春节的一个清晨,一辆满载着砖瓦的江铃卡车从诸暨开往绍兴县滨海。行经绍大线兰亭段木栅桥段时,与人群相撞,造成行人死亡。事后查明,卡车司机从离开卡车到事故发生,只睡了两个小时。他开车时打了个哈欠,撞倒了行人。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显示,因疲劳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占11.5%;打瞌睡造成的车祸占人身伤害事故的14.9%,死亡事故的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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