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安全生产规范 保存期限不少于(汽车客运安全规范最新版)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24-09-16 15:20:01 •阅读
汽车客运必须安全、及时、方便、舒适。客运工作人员和旅客需要共同努力,认真执行客运规则。 (一)车辆、客车技术状况良好,具有有效的制动器、转向装置、灯光、喇叭、雨刷器,门、窗、座椅、绳网、防水布、灭火器齐全。客车的车厢必须加固并配备链条或绳索。车厢板高度必须高于1m,篷杆、篷布、扶梯、照明、通讯信号必须齐全。 (二)驾驶员必须持有客车驾驶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在桥梁、渡口、危险区域行驶和加油时组织乘客下车;服从车站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关心乘客,态度友善;配合乘务员做好清点、装卸、检查、交接包裹的工作。 (三)车站应当方便公众,公布航班、时刻表、票价、运营线路图,及时广播乘客须知和有关规定。必须配备候诊室、椅子、钟表,并保持清洁卫生,通风、采光良好,开水及时供应,并采取必要的降温、御寒措施。 (四)车站乘务员、乘务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路标和服务证件,认真执行车站工作流程,安全准时接发车;做好安全健康宣传工作。严格执行限客规定,按载客量售票。运输过程中严禁超高、超宽、超重。盖子必须盖紧,捆扎必须牢固。库存和交接必须准确、及时。 (五)乘客必须自觉维护车站、列车秩序,服从车站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护公共财产,保持清洁,注意卫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或者有碍他人安全卫生的物品进站、乘车。乘坐汽车时,头、手、身体不得伸出车外,不得翻越车窗,在车未停稳前不得上下、开门。停止了;车内不准吸烟,行驶时不准与司机聊天或干扰驾驶。操作员操作。 (六)托运行李中不得夹带危险品或者违禁物品。
本文由admin发布,不代表交通知识_交通违章_天津智能交通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jtzs/74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