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驾驶电动自行车文章(正确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方法)
为大力倡导全市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养,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佛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创建办、市网信办开展“文明佛山全民行动”佛山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公益活动,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学习文明规范,养成文明习惯,倡导文明新风尚!
最近几年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大众重要的交通工具
然而,也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骑手
不文明守法出行
不仅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骑电动自行车时,只有每个人
戴好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给行人让路……
只有这样,佛山才能更加美丽文明
为了让安全文明驾驶理念深入人心
我们邀请您一起构建它
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点击视频
了解如何正确骑乘电动自行车
01一起找麻烦
02非法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正确驾驶电动自行车
小法普及班
1、根据《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文明出行,请自觉遵守以下文明行为规范:
1、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规范使用灯光、喇叭,给行人让路,避让校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等优先车辆任务,并穿过死水。路段减速;
2、乘坐非机动车时,必须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穿越机动车道时,必须下车行驶;非机动车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占用机动车停车位。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客应佩戴安全头盔。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道路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没有停车位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客、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道路交通法规的,给予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拒不接受罚款的,依法给予处罚,可以扣押其非机动车。
3、一张图就能帮你理解《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请全体公民
文明守法出行
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
携手共建共享安全、顺畅、
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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