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规定有哪些(国家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规定
第一,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条件;考试合格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条件,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换发中国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应当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机动车驾驶培训社会化,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和驾驶培训班实行资质管理。专业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受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资质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国家机关、驾驶培训考试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三、驾驶人上道路行驶前应认真检查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齐全、零部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其他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四是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规定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教唆、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定期检查。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累积积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押机动车驾驶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并重新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合格的,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年内未累积积分的,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核定期限。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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