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交通知识

《安全生产法》讲座之五十七条内容(安全生产法五十七条)

行政责任的概念“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违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委派在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违反行政行为给予的处分。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级、开除、开除等。“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有权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公民实施的处分。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 2.行政处罚是追究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行政处罚是行政责任中适用最广泛的责任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警告。行政机关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正式谴责和警告。处罚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受处罚人。 2. 罚款。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强制行为人承担给付义务,是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金额的处罚形式。 3、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指没收因违法行为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没收违法财产是指没收因违法行为取得的财产。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生产经营的行政处罚。 5.暂停或吊销执照、吊销或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对犯罪者施加的一种惩罚,短期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存在重大分歧,当事人请求听证或者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并进入听证程序。 1、程序简单。是指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律依据,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具体步骤为:首先,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二是填写行政处罚通知书规定格式并当场送达当事人;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并盖章。章节;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执法人员应当将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所属行政机关登记。 2. 一般程序。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具体步骤是:一是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二是调查结束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免除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将决定移送司法机关;三是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送达当事人。当场无法送达的,应当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3. 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请求听证的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听证程序分为七个步骤:一是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接到行政机关通知后3日内提出;二是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三、听证会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侦查员的侦查员主持。当事人认为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当事人可以参加听证会或者委托1至2人代表。五、听证会时,侦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质证;第六,必须制作听证笔录,并经当事人审核核实后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4.治安管理处罚。这是一项特别行政处罚。有三种形式:一是警告;二是警告。二是处1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三是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处罚机关是有关公安部门。处罚应当遵循传唤、讯问、听证、裁定的程序。《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相关内容有明确规定。

本文由admin发布,不代表交通知识_交通违章_天津智能交通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jtzs/7378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