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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应做到哪些(文明交通行为规范)

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的目的是“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努力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

车祸比老虎还危险。文明交通首先是安全交通。 2009年过去的一年,杭州“5.7”交通事故、南京“6.30”醉酒驾驶事故等重大交通事故令人痛心不已。根据统计中著名的海恩定律:1:29:300,即发生1起重大伤亡事故,会引发29起轻微事故,300起隐患事故。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每一起车祸死亡的背后,都有29名死伤者和300名有惊无险的“潜在受伤者”。按此计算,中国每年有超过2200万人面临车祸威胁。在北京、上海、广州等车辆和人员集中的大城市,行人应该更容易受到车祸的威胁。

没有规则就没有标准。没有规则,交通安全就毫无意义。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颁布,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对于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交通有序运行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应该看到,面对数量居高不下的交通违法案件,现有交通法规虽然通过后续处罚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其预防违法行为的指导功能仍显不足。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究其原因,很可能是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还不到位,或者说很多教育内容仅仅停留在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没有达到思想道德层面。

毫无疑问,每个人,尤其是那些握着方向盘的人,都需要掌握交通法规,因为尊重规则而约束自己的交通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敬畏很容易演变成对扣分、罚款、“上课”、吊销驾照等监管手段的被动服从。很多人因此希望成为监管的幸存者:“如何避免闯红灯被抓”“你能带多少酒、喝多少酒才能骗过酒精检测仪?”已成为互联网上的热门搜索词。今天的逃避规则的人可能是明天的街头杀手。因此,创建安全的交通环境,需要每个人在内心深处真正树立起对生命的敬畏,关爱他人的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以如履薄冰或如履薄冰的心态谨慎对待自己的交通行为。面对深渊。一个人只有懂得了如何敬畏生命,才能主动、自觉、理性、平和地做到“车给别人让路,车给别人让路”。

对生命的尊重是一个人的良心。强制洗脑是行不通的,单纯的惩罚更不可取。孔子曰:杀人而不教,谓之残暴。再延伸一下,刑而不教是不是可以说是失职呢?树立敬畏生命的观念,必须把教育放在第一位,摒弃“以罚代教”的做法。我们不能只是惩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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