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不是空洞的口号是什么(道路安全不是空洞的口号对吗)
为什么交通安全一直强调至今,却仍然出现如此低级的事故?这是要严格问责和反思的课题,不能让安全成为一句空口号。
车祸凶猛如虎。去年以来唯一引起公众关注的重大车祸包括京珠高速双层卧铺客车自燃事故、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延安特大车祸、等等。近日,湖南一辆大型公交车坠落30至40米深的悬崖,造成4人死亡、44人受伤。这在我们的伤口上撒了一撮盐。
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相比,车祸更令人沮丧,因为其中很多都是可以避免的悲剧。
纠正这种情况的行动一直在进行中。去年客车自燃事件加速了双层卧铺客车退出市场,也促使相关部门对仍在运营的卧铺客车定期休息时间提出明确规定;甘肃校车事故推动引进《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今年7月,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号文,表示将推动对严重超速、超员、超载“三超”行为进行刑事定罪。然而频发的车祸似乎是在刻意嘲讽法规。两个月前的延安事故是由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引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司机没有遵守休息规定。在这起湖南车祸中,遇难者主要是师范生。虽然没有纳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但客车没有年检,司机也不是专职司机,山路隐患多。 —— 这场车祸用最简单、低级的错误改变了所有规定。就成了一句空话。
事后追究责任是不可避免的。但事故既然发生了,追究受害者的责任其实于事无补。而那些置身事件之外的人,因为没有个人痛苦,很难引人深思,也很难引起足够的敬畏。
车祸的发生看似无法预防,但实际上是因为法规执行不仔细,留下了太多的漏洞。这种固有的缺点不仅限于交通安全领域。法规再好,都离不开执行,而法规执行不力,则是由于长期粗放管理、对法规和生命缺乏足够的尊重。很少有人故意取笑生活。悲剧往往源于对细节的习惯性蔑视。良好的习惯需要通过细致、严格的规定和执行来养成,但谁来监督执行呢?
就交通安全而言,执行者实际上是一个生态链,包括乘客、司机、车企、交通管理部门、地方主管领导等。明年起实施的禁闯红灯是需要的,对事故肇事者的严格查处是需要的,但未雨绸缪,还要加大对领导的责任追究。当金字塔顶端的领导人开始恐慌时,严重事故屡屡发生的谜题就可以解开。多年来,领导问责往往是大声而不是下雨。这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威信,也为杜绝重大车祸的难度增添了一个注脚。
以湖南永州这起事故为例。死亡人数少是不幸中的幸事。但不能以此机会作为减轻责任的依据。为什么交通安全如此重视,事故原因却如此低级?安全需要成为严格问责和反思的对象,不能让安全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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