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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怎么处罚2017年(肇事逃逸怎么处罚2023年新规定)

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跑,但很多人不知道,只要有逃跑行为,逃跑方就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呢?

一、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一)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不少于200元但不多于2000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终身不得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颁发地车辆管理所将终身禁止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二)刑事处罚:

一、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第三条所称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有第二条第一款及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 本解释第二款。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起诉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避免法律追诉”。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不应仅仅理解为“肇事逃逸”。 “现场”,对于事故发生后没有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往医院后或在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期间逃跑的人,也应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事故造成六人以上死亡且负同等责任的;

(三)给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重大责任,并且无法赔偿六十万元以上的的。

二、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导致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况。然而,刑法理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有多种不同的看法。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仅限于过失犯罪,因为交通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为了保持犯罪的纯洁性,加重犯罪的心理态度也应该是过失。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调查,将受害人带离事故现场,然后藏匿、遗弃,致使受害人无法接受救助,造成死亡或者重伤的,应当遵守分别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被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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