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第七五条,交通安全法第七五条第一款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安全法第七五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交通安全法第七五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5条交通规则?
1、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3、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4、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5、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6、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
2. 过马路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
3. 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勿争先恐后,勿挤逼抢位。
4. 遵守交通规则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
5.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6.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7.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8.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9.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安全法第七五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安全法第七五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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