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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发第十一条(交通安全法1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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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是指如下(标注第一款的)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一款)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A项正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B项错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会被扣留,但只要补办好相应的牌照,就可以取回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并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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